猪八戒网 旗下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从“石狮”商标案浅析商标法相关条款中地名的“其他含义”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28日 01时09分    查看次数:395

为了大家可以更好的学习商标知识。今天小编就评析石狮市政府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厦门烟草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如果见解有所不对的话,希望大家见谅。

本案要旨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除非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地名具有的“其他含义”既可以是该词汇的其他固有含义,也可以是该词汇经过使用后获得的“第二含义”。然而,无论固有含义还是“第二含义”,只有强于地名含义时,该地名词汇才能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判断地名是否具有“其他含义”应当以相关公众为判断主体。

案情

厦门卷烟厂于2004年2月12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注册“石狮”文字商标(下称被异议商标,见图)。被异议商标经初步审定并公告,指定使用在第16类“纸巾”等商品上。后被异议商标经核准转至厦门烟草公司名下。

针对厦门烟草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石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查,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石狮市政府不服商标局的裁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申请。其主要理由为:石狮市位于福建东南沿海,于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市,以服装闻名于世,其作为行政区域名称已远远超过其本身的含义。被异议商标注册和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认为其所标识的是商品产地或提供地。

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使一般消费者认定为被异议商标标识的产品来源于石狮市政府,损害石狮市政府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极有可能伤害石狮市人民的朴素情感,具有不良影响。综上,依据商标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的规定,请求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同时,石狮市政府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石狮市获奖证书复印件、百度百科关于“石狮”解释的打印件、石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厦门烟草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百度百科关于“石狮子”的解释以及厦门烟草公司注册在卷烟商品上的“石狮及图”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争议裁定书。

1.png

2011年10月24日,商评委作出第24730号裁定,认为被异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石狮市政府不服该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判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石狮”二字可作多种含义解释,且其指代特定事物“石狮子”的含义并不强于其地名含义。被异议商标“石狮”并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述“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情形,第24730号裁定中相关认定缺乏根据,故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一,撤销第24730号裁定;二,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商评委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石狮”虽有石头狮子的含义,但这一含义不强于其地名含义,厦门烟草公司的“石狮及图”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不能表明被异议商标应予核准注册。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关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由此可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除非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地名具有的“其他含义”既可以是该词汇的固有含义,也可以是该词汇经过使用后获得的“第二含义”。然而,无论固有含义还是“第二含义”,只有强于地名含义时,该地名词汇才能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因而,地名商标意义上的“其他含义”应当强于地名含义。判断地名是否具有“其他含义”应当以相关公众为判断主体。

地名具有其他固有含义,是指该地名除了地名含义之外,还具有明确的、相对固定的、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含义。诸如“凤凰”虽为地名,但这一词汇同时具有百鸟之王的含义。“其他固有含义”强于地名含义则要求相关公众看到该词汇时首先想到其他固有含义,而非地名含义。如果相关公众看到该词汇首先想到地名,则地名含义强于“其他固有含义”,将这样的地名词汇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不能起到商标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容易产生地理欺骗性。

例如,“顺德”虽然有顺从美德的含义,但由于顺德市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因此,“顺德”已成为公众普遍知晓的地名,相关公众看到“顺德”通常首先想到的是其地名含义,而不是“顺从美德”的含义,如果将“顺德”作为商标使用,相关公众容易误认为商品来源于顺德地区。本案中,“石狮”确实具有石头狮子的固有含义,但石头狮子的固有含义是否强于石狮的地名含义呢?虽然在我国古代就有将石头狮子放置在大门两侧用以辟邪的习俗,但石狮市作为我国福建省的县级市,确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在此情况下,厦门烟草公司仅提供了百度百科关于石狮子的搜索结果和一份认定“石狮及图”为驰名商标的行政裁定书作为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相关公众看到“石狮”首先会想到“石头狮子”而不是石狮市。因此,“石头狮子”的含义并不强于其地名含义。

地名词汇经过使用与特定商品或服务建立一定联系,相关公众看到该地名词汇时,能够意识到该地名用以标识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则该地名词汇具有了强于地名含义的“第二含义”。由于这样的地名词汇能够实现商标识别产源的功能,因而,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本案中,如果忽略“石狮”的固有含义,厦门烟草公司经过长期使用,是否使相关公众将“石狮”和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建立起特定联系呢?厦门烟草公司在卷烟商品上使用的“石狮及图”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仅可以表明“石狮及图”商标为烟草商品的相关公众广泛知晓,将“石狮及图”和卷烟商品建立了特定联系,但烟草商品和纸巾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去甚远,使用在烟草商品上的“石狮及图”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不能证明纸巾等商品的相关公众能够将“石狮及图”和纸巾等商品建立特定联系,纸巾等商品的相关公众看到“石狮”并不必然认为该标识是指示商品来源的商标。

综上,“石狮”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况,被异议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